说到问责,许多人第一反应就会想:“这是纪委的事儿”。
然而,问责真就只是纪委的事儿吗?
虽然不是!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第四条明确划定:“党委(党组)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增强对外地区本部分本单位问责事情的领导,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,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事情。纪委派驻(派出)机构凭据职责权
问责问责,究竟是问谁的责?问责工具这事儿首先必须搞清楚。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第四条划定,“党委(党组)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增强对外地区本部分本单位问责事情的领导,追究在党的建设、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。”第五条划定,“问责工具是党
问责问责,究竟是问谁的责?问责工具这事儿首先必须搞清楚。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第四条划定,“党委(党组)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增强对外地区本部分本单位问责事情的领导,追究在党的建设、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。”第五条划定,“问责工具是党
说到问责,不少人很自然地会联想到,自己看过这样一些新闻报道:因为漏接电话,某某同志被问责了;因为上班时间打麻将,某某领导被问责了……诸如此类的报道,很容易造成一种印象:某个党员干部履责不力受到了处理,似乎就是被追责问责了。然而,这算得上是对问责的“正解”吗?
最近,在做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线访
在被问责的板子击中后,有的党员干部背上了思想担负。有人不无伤感地说:“被问责后,我感应很内疚,觉得前途一片黯淡,看不到希望了。”
那么,党员干部被问责后,是不是就意味着被“贴上标签”“打入冷宫”“永不叙用”了呢?
虽然不是!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在第三条问责原则